全县市民朋友、广大商户: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需求量剧增,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根据桂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桂东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从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桂东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及各环节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从即日起,桂东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县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开展重点专项整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市民如需要烟花爆竹,请到正规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购买,发现涉及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活动或线索,请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举报,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热线:12350,来访地址:桂东县应急管理局(桂东县政务中心六楼)。
桂东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责编:邓艳芳
一审:李明
二审:黄岸明
三审:扶后权
来源:桂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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